吉水县乌江镇冻江村上皋组滑坡治理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吉水县乌江镇冻江村上皋组滑坡治理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已经吉市国土资字[2018] 22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吉水县国土资源局
二、工程名称:吉水县乌江镇冻江村上皋组滑坡治理工程(第二次)
三、工程地点:吉水县乌江镇冻江村上皋组
四、工程概况:主要包括抗滑桩土石方开挖、浆砌石施工截水沟、挡土板等治理工程,工程总投资约53万元。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七、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八、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九、对投标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必须具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各一名,“四大员”均应具有有效岗位证书,要求四大员在施工期间,必须坚守现场岗位,人证相符,管理到位;
5、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提供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6、投标人如是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投标监督网和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6日上午9:30前;
2、开标时间:2018年7月6日上午9:30;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招标单位:吉水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879691781
招标代理: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曾小龙 联系电话:15679619992
吉水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