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吉水县八都镇院背李家桥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吉发(基)核字【2018】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水县八都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水县八都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桥梁全长38.76米,桥梁全宽7米;
2、标段:一个标段。
3、工程总造价:约81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该工程建造师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3、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应提供连续 6 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资质,/业绩,/财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1 招标人将于 □组织?不组织(组织或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8 月 6日 9: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 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6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bet365亚洲版官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吉水县八都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魏先生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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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5779611134 |
电 话: |
15679683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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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2018年 7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