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冠朝中心幼儿园改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由泰和县冠朝镇中心小学集体会议决定,现就该项目进行简易程序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泰和县冠朝镇中心小学
二、工程名称:泰和县冠朝中心幼儿园改建工程
三、工程地点:冠朝中心小学校园内
四、工程概况:冠朝中心幼儿园改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六、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1248641.76元
八、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70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建造师);
3、资格审查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书原件、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证原件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委托人必须是拟派该项目建造师并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四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有效岗位证书原件(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 安全员须提供 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备案:凡进入泰和县参与建设工程投标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必须在江西省住房建设厅省外进赣系统中已登记可查询得到(提供网上纸质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也认可)。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以转账方式转入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名称: 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泰和县支行
账 号:14-378101040005522
b、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3元,仅认可15003元单笔入账的保证金,少缴、分笔累加缴交的保证金均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权及最终解释权属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到账时间: 2018 年 7 月 3日上午10时 00 分之前。
d、转账时必须注明:所投工程名称
e、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f、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付款帐号无息退回,退款手续费由投标人负担。
十二、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
1、时间:2018年7月3日下午3时30分。
2、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
3、评标办法:由建设单位现场随机抽取让利系数(0.920、0.925、0.930、0.935、0.940、0.945、0.950、0.955、0.960 ),现场随机抽取的让利系数乘以招标控制价为要约价(即中标价)项目,让利系数乘以招标控制价中每一个子项和单项的单价即为项目的工程单价。再从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一名为中标候选人。
十三、付款方式: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付合同款的30%;完成总工程量的80%时,付合同款的50%;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审计决算后付至决算价的97%;余款一年后付清。
十四、随机抽取结果在网上公示2日后,施工企业在5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十五、因本工程施工工期短,所有材料价格均不作调整,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中标人应承担风险。
十六、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十七、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00元/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十九、本工程项目比较特殊,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在业主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和竣工。已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违法违规或其它原因被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法暂停参与我县上述项目的建设资格。
二十、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决算,决算单价如要约价内有的项目按要约价单价进行计算,如没有的项目按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进行决算。
二十一、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响应本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
本工程简易程序招标公告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招标单位:泰和县冠朝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1397067007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15216230923
泰和县冠朝镇中心小学
2018年6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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