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4〕323号),我厅起草了《江西省水利厅关于采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的通知》,拟从2016年9月1日起,在赣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标准一律采用水利部评定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意见》(发改法规〔2015〕787号)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16年8月22日前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送江西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传真、电子邮件请发扫描件。
邮寄地址:南昌市西湖区中山西路68号江西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李华(收);邮编:330009。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传真:0791-88825687。
电子邮件:scjg@jxsl.gov.cn。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采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4〕323号),消除信用信息孤岛,实行全国统一的水利建设信用标准和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维护水利建设市场正常秩序,保障大规模水利建设顺利实施和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从2016年9月1日起,在赣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标准一律采用水利部评定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方面
2016年9月1日起开标的水利建设工程项目,评标时企业信用等级赋分以水利部评定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为依据。各市场主体信用等级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Index.aspx)公布为准。企业信用等级赋分采用如下标准:
(一)施工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的
招标控制价在200万元(不含)以下:AAA、AA、A、BBB级10分,CCC级0分。
招标控制价在200万元至1000万元(不含):AAA级、AA级、A级10分,BBB级8分,CCC级0分。
招标控制价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不含):AAA级、AA级10分,A级8分,BBB级5分,CCC级0分。
招标控制价在5000万元(含)以上:AAA级10分,AA级8分,A级5分,BBB级2分,CCC级0分。
(二)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
招标控制价在5000万元(不含)以下:AAA级、AA级10分,A级8分,BBB级5分,CCC级0分。
招标控制价在5000万元(含)以上:AAA级10分,AA级8分,A级5分,BBB级2分,CCC级0分。
(三)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Ⅳ、Ⅴ等(堤防4、5级)及以下水利工程:监理的施工标段合计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不含)以下,AAA、AA、A级10分,BBB级8分,CCC级0分;1000万元至5000万元(不含),AAA级、AA级10分,A级8分,BBB级5分,CCC级0分;5000万元(含)以上,AAA级10分,AA级8分,A级5分,BBB级2分,CCC级0分。
Ⅲ等(堤防3级)水利工程:监理的施工标段合计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不含)以下,AAA级、AA级10分,A级8分,BBB级5分,CCC级0分; 5000万元(含)以上,AAA级10分,AA级8分,A级5分,BBB级2分,CCC级0分。
Ⅰ、Ⅱ等(堤防1、2级)水利工程:AAA级10分,AA级8分,A级5分,BBB级2分,CCC级0分。
(四)其他技术服务、咨询、质量检测等项目招标
主体工程为4、5级水工建筑物,田间水利工程:AAA级、AA级、A级10分,BBB级8分,CCC级0分。
主体工程为3级建筑物: AAA级、AA级10分,A级8分,BBB级5分,CCC级0分。
主体工程为2级及以上水工建筑物:AAA级10分,AA级8分,A级5分,BBB级2分,CCC级0分。
二、资质管理方面
在资质申请材料审核中,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企业,或提交的材料中企业主要人员资历、单位业绩与信用信息平台登录的信息不符的,其主要人员资历、单位业绩等不予认定。
对信用等级为CCC级的市场主体,暂停其资质升级或增项,禁止参加评优评奖活动资格。
对信用等级为BBB级的市场主体,在审核其资质升级或增项材料时,现场检查办公场所、机械设备等,对上报业绩逐项核实。
对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市场主体,在审核其资质升级或增项材料时,视情况抽检办公场所、机械设备、上报业绩。
对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市场主体,在审核其资质升级或增项材料时,免检办公场所、机械设备、上报业绩
三、市场禁入方面
对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的,暂停其我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利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暂停期限至被移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止。
请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做好与水利部信用等级评定承办单位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的对接工作。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数据迁移更新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12∶00~24∶00,请各招标人安排好工程项目招标日程。
附件:1、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2、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