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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6年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2来源:
 

为配合省住建厅做好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工作,经商省住建厅,定于2016年8~9月在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注册期已满3年、年龄不满60周岁,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的二级建造师(含临时)。

二、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

按照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有关规定,本次继续教育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60学时,教材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委会组织编写的《综合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和《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填表示范(下册)》。选修课60学时,教材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委会组织编写的《注册建造师执业指南》《注册建造师施工成本管理案例解析》《注册建造师法律法规及政策选编》、注册建造师执业法律案例解析》《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释义及文件汇编》。

三、报名方式

请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至江西省建筑业协会报名,也可由注册所在企业代为报名。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根据江西省建筑业协会提供的报名名单安排学习日期。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30日9∶00~11∶00、14∶30~16∶00。

四、必修课学习和发证

1.必修课采取全脱产学习。

2.必修课学习考试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临时),由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核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凭合格证书自行至江西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网站(www.urdt.cn)进行选修课程报名和学习。

3.若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为增项专业,则只需参加必修课学习。

4.课程安排

日期

时间

内 容

地点

周一

8:30~10:00

综合管理

培训中心大礼堂

10:10~11:50

14:00~15:30

15:40~17:10

18:30-20:00

20:10-21:30

周二

8:30~10:00

综合管理

10:10~11:50

14:00~15:30

15:40~17:10

18:30-20:00

20:10-21:30

周三

8:30~10:00

水利水电工程

10:10~11:50

14:00~15:30

15:40~17:10

18:30-20:00

20:10-21:30

周四

8:30~10:00

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填表示范(下)

10:10~11:50

14:00~15:30

15:40~17:10

18:30-20:00

20:10-21:30

周五

8:30~10:00

水利水电工程

10:10~11:50

14:00~15:30

15:40~17:10

18:30-20:00

20:10-21:30

五、注意事项

1.本次继续教育不收取费用。

2.按报名顺序统一安排学习批次,不予调整。

3.学员听课、考试请携带身份证对号入座,培训期间将按照座位进行考勤,严禁代学、代考。弄虚作假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用餐在培训中心3楼餐厅。早餐:7∶00~8∶00;中餐12∶00~13∶00;晚餐18∶00~19∶00。

5、请学员注意交通、人身及财物安全。

六、联系方式

1.江西省建筑业协会

谢老师,0791-86179311、13970008246。

2.江西省水利职业学院培训中心

张老师,0791-83847897、15070885989;

余老师,0791-83847895、15180422418;

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培训中心前台,0791-83903301。

 

江西省水利厅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