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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推广运行报价承诺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9来源:

赣建招标[2015]1

关于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推广运行

报价承诺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招标办,省农垦、冶金、南昌铁路建管站(办):

按照《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中全面推行报价承诺法评标的通知》(赣建招[20144号)的要求,我办委托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对《报价承诺法》运用于电子招投标活动进行开发编制,目前软件编制工作已完成,具备上线运行的要求。现对《报价承诺法》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房建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中推广运行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报价承诺法》进入电子交易系统的稳定运行,自201511日至2015331日为试运行阶段。在试运行期间,属《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中全面推行报价承诺法评标的通知》(赣建招[20144号)规定须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进入电子交易系统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

二、自201541日起,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项目,属《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中全面推行报价承诺法评标的通知》(赣建招[20144号)规定须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的项目,全部进入电子交易系统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

三、在《报价承诺法》进入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阶段,如发现软件系统存在缺陷,或者其他需调整、优化的建议,请及时向我办反映,我办将协调软件开发编制单位对系统进行必要的优化和调整。

专此通知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517